主页 > 景点票价 > 东莞市绿化养护标准?

东莞市绿化养护标准?

作者:茶色旅游网 发布:2024-08-08 04:01 点击:0

一、东莞市绿化养护标准?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规划、国土、林业、住建、交通、电力、通信、工商、环保及公安等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实施本办法。

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当把城市绿化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建设管理资金及用地,建立健全管理机构,提高公众绿化和环境意识。

第五条 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保护植物多样性,优化植物配置,推广无公害防治有害生物技术,发展节约型绿化,推进城市河道、景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自然化建设与修复。

第六条 推动城市立体绿化建设进程,解决用地资源紧缺与城市绿化建设之间的矛盾,丰富城市园林绿化的空间结构层次,优化城市生态系统。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绿化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绿化及其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城市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等共同编制。

各镇(街道、园区)的城市绿化规划,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送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安排以下内容:确定城市绿化发展目标,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各类绿地的规模和布局、制定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绿化用地定额指标和分期建设计划、绿化种植规划,合理设置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

第十条 本市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应达到如下标准: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各类城市绿化项目还应当满足城市生态环境指标:本地木本植物指数达到80%以上,道路广场铺装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达到50%以上。

第十一条 城市绿地的建设指标应符合下列标准:

(一)城市公园绿地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其中绿化种植面积应占总用地面积70%以上,游览、休憩、服务性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5%;

(二)城市生产绿地用地面积不得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2%;

(三)附属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工程项目用地总面积的比例应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其中居住区和单位配套绿地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其绿地总面积75%;

(四)江河两岸、铁路沿线两侧的防护绿化带宽度每侧不小于30米;

(五)高压输电线走廊等的安全防护绿化带宽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建设。

第十二条 城市绿地的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城市公园绿地、居住区配套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应坚持适地适树和节约型园林的原则,以自然式多层次的植物群落造景为主,适当配置园林建筑和园林小品。

第十三条 城市生产绿地应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需要,积极引导城市生产绿地科学培育大苗,丰富及促进城市绿化树种的多样性。

第十四条 鼓励发展包括桥体、坡壁、屋顶、公交站点、停车场及其它建筑立面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各类建设项目在符合公共安全的条件下,应积极进行立体绿化。

第十五条 鼓励建设下沉式绿地、城市湿地公园,增加透水铺装、路面雨水引流设施等措施,提升城市绿地汇聚雨水、蓄洪排涝、补充地下水、净化生态等功能。

第十六条 鼓励加强城市道路绿化

二、东莞市绿化养护收费标准?

绿化养护的收费保准:1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 8—10元/平方米/年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 , 7—9元/平方米/年,10000平方米以上, 6—8元/平方米/年

60万平方米 4元/平方米/年

三、公园绿化养护的标准价格是多少?

看看,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质标准计算价格的,一般情况是0.6-0.8元/平方米,还有的是0.45元/平方米计费。

四、郑州市绿化养护费用标准?

郑州市绿化养护标准如下

一级绿地养护费用 6.00-18.00元/平米/年二级绿地养护费用7.20-3.60元/平米/年三级绿地养护费用3.60-2.40元/平米/年四级绿地养护费用2.40-1.20元/平米/年2、养护费用标准所含项目如下:(1)养护管理用工;(2)车辆及动力机械;(3)肥料、药剂等绿化材料;(4)工具;短期绿化养护收费标准:?1、承包养护(范围:病虫防治、修剪定型、水肥管理、草坪修剪、除杂草)

五、包头市绿化水价格?

包头市的生活用水价格按用水性质和用量确定,具体绿化用水的价格标准如下:

1. 绿化用水0-50吨:1.2元/吨

2. 绿化用水51-200吨:1.4元/吨 

3. 绿化用水201-500吨:1.6元/吨

4.绿化用水501吨以上:1.8元/吨

绿化用水是指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树木浇灌以及公益性林木、青苗培育等的自来水。根据包头市物价局发布的《包头市自来水价格方案》,绿化用水具有较低的价格优惠政策,以支持城市绿化建设。

除价格标准外,绿化用水还具有以下政策优惠:

1. 绿化用水免征增值税,本税不列入用水价格成本。

2. 绿化用水露天设置用水管网,管网使用寿命为20-30年的,使用期限内免除管网折旧费,不列入用水价格成本核算。

3. 绿化用水数量按其用水专用表计量器登记的用量实报实销。用水单位应妥善保管和使用用水专用表,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漏读漏报。

4. 绿化灌溉主要集中在深夜时段,属于非尖时段用水,可按非尖时段价格执行。

绿化用水的优惠价格政策,是包头市政府支持和推动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有关包头市绿化用水价格的信息或政策内容,欢迎在回复中提出。我将结合相关政府文件和规定为您提供全面准确的解读和分析。

六、做绿化赚钱吗,园林绿化养护的标准价格是多少?

一般是一个月0.3-0.5元一平米。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4.1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4.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1.2园林植物

4.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4.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1.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4.1.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4.2.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4.2.2园林植物

4.2.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2.2.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2.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4.2.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4.2.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4.2.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4.3.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4.3.2园林植物

4.3.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3.2.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4.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4.3.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七、园林绿化养护的标准价格是多少?

这个应该在30至40元之间不包括大的风景树

八、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收费标准?

1、承包养护(范围:病虫防治、修剪定型、水肥管理、草坪修剪、除杂草) ①5000平方米内         0.8元/平方米/月 ②5000-10000平方米    0.7元/平方米/月2、临时草坪修剪(具体价格还要参考草的高度和草坪的地形) ①1000-5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次 ②5000-1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次 ③10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次

九、三亚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改善城镇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实行规划管理的乡、村庄(生态文明村)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公共绿地建设和养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的园林绿化工作。

  规划、林业、土地、水务、交通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第五条 园林绿化应当坚持生态、景观、文化统一协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充分利用和保护原有水体、地形、地貌、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资源,突出热带岛屿特色,形成以遮荫乔木为主体、多种植物合理配置的种植结构。

  第六条 园林绿化应当加强科学研究,保护植物多样性,鼓励选育(种)适应本省自然条件的植物,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促进园林绿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第七条 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公民,应当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等形式,参与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公园绿地,可以根据其意愿命名,捐资、认养、植树纪念的林木,可以设置标志牌。

  鼓励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植树种草,绿化环境。城镇居民在其私人庭院内可以自主选择、更新树种。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城镇绿化,并有权对破坏城镇绿化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开展创建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和优质园林工程活动,推动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对城镇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市、县、自治县城镇总体规划编制城镇绿地系统规划,经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明确城镇园林绿化目标、规划布局、各类绿地的面积和控制原则,重点加强道路和铁路两侧、海边、江(河)边、湖边及城区周边绿化带的建设。

  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报批前,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第九条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编制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镇总体规划,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指标。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在组织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根据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无需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建筑设计方案中明确绿地布局,划定绿地界线。

  依法确定的城镇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 依法确定的城镇绿线不得任意调整。因城市建设确需调整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得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划审批权限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调整绿线不得减少规划绿地的总量。因调整绿线减少规划绿地的,应当落实新的规划绿地。

  第十一条 规划范围内的公共性质的公园绿地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在绿地设立标示牌,如实标明该绿地的绿线示意图。

  第十二条 公园绿地周边新建建设项目,应当与绿地的景观相协调,并不得影响植物的正常生长。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会同同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在公园绿地周边划定一定范围的控制区。控制区内禁止建设超过规定高度的建筑物、构筑物。具体管理办法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十三条 城镇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现有城镇绿地和规划绿地的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开放,方便单位和个人查询。

  第十四条 城镇总体规划应当安排与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绿化用地面积。城镇建成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5%,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城镇生产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城镇建成区总面积的2%。

  第十五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新建居住区或者成片建设区绿地率不得低于40%。其中,用于建设集中绿地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的10%;

  (二)新建宾馆、疗养院、学校、医院、体育、文化娱乐设施、机关团体等单位的绿地率不得低于40%;

  (三)新建工业园区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工业园区内各项目的具体绿地比例,由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项目、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5%;新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30%,并应当建设宽度不低于50米的防护林带。

  (四)新建城镇主干道绿地率不得低于30%,次干道不得低于20%;

  (五)新建铁路两侧防护绿地宽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由各市、县、自治县有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制定。

  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可以比照前款规定的绿地率标准降低5%。

  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本条第一、二款规定的绿地率标准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确实无法达到上述标准的,由建设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征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并经规划委员会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不足绿地面积,由建设单位和个人向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缴纳绿化补建费。绿化补建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十、绿化苗木养护收费价格标准

绿化苗木养护收费价格标准

绿化苗木养护是城市园林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绿化不仅 beautify 了城市环境,也有利于净化空气,改善生态系统。然而,绿化苗木养护需要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确保苗木在生长过程中能够得到适当的照顾和保护。

作为苗木养护服务的提供者,收费价格标准的制定与确定是一项关键任务。一方面,价格要公道合理,让市民能够负担得起绿化苗木养护服务;另一方面,价格也需要能够保证养护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

市场调研与定价策略

在制定绿化苗木养护收费价格标准之前,市场调研是必不可少的一步。通过对市场需求的调查,了解竞争对手的定价策略,可以更好地制定自己的定价策略。

在制定收费价格标准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首先是服务的内容和范围,根据不同的服务项目,可以制定不同的价格策略。其次是苗木的规格和数量,不同规格和数量的苗木需要不同程度的养护工作,因此价格也会有所差异。最后是市场竞争情况和消费者的支付能力,这两个因素也会对价格产生一定的影响。

收费项目和价格范围

在绿化苗木养护的收费项目中,包括苗木栽植、浇水施肥、草坪修剪、病虫害防治等。下面是一份常见的收费项目和价格范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以上仅为参考价格范围,具体收费标准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价格调整和优惠政策

绿化苗木养护服务的价格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适时进行价格调整是必要的。价格调整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如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等。

除了价格调整外,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也是吸引客户和提升竞争力的一种方式。比如,针对长期合作的客户可以给予一定的折扣或赠送一些增值服务;在某些节假日或特定时段,可以举办促销活动,吸引更多的客户。

提供专业的养护服务

绿化苗木养护的收费价格标准不仅仅是为了确定价格,更重要的是为了提供专业的养护服务。作为苗木养护服务的提供者,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针对不同的苗木进行科学养护。

在养护过程中,需要及时发现和处理苗木生长过程中的问题,如病虫害防治、环境适应性调整等。只有通过专业的养护服务,才能确保苗木能够茁壮成长,为城市的绿化事业做出贡献。

结语

绿化苗木养护是一项需要专业技能和经验的工作,它关乎城市的美化与生态环境改善。制定合理的收费价格标准,不仅能够保证养护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也能够让更多的人受益于城市园林建设。

在制定绿化苗木养护收费价格标准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成本因素以及竞争状况,并合理调整价格和制定优惠政策。只有通过专业的养护服务,才能够为城市绿化事业贡献力量。

推荐阅读

Copyright © 2024 茶色旅游网 滇ICP备2024020316号-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