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三天退民宿要扣钱,或是进行进一步协商。若用户在出行当日18时前更改行程取消酒店订单,将仅扣10%的房费。预订后,在入住前五天退订的,那就不收取退订费,在入住前三天退订的。
提前三天退民宿是否扣钱,需要视情况而定:
1. 一般来说,预订民宿时,退房政策会有明确的说明。如果民宿的退房政策没有明确说明,一般是不能提前退订的。
2. 如果民宿的退房政策中注明“提前三天退订需要扣款”,则提前三天退订会扣钱。
3. 如果民宿的退房政策中注明“提前三天退订不需要扣款”,则提前三天退订不会扣钱。
因此,如果您想提前退订民宿,建议先查看民宿的退房政策,以便了解是否需要扣款。
民宿未入住需要退款的,订房者可以先跟客服协商处理。如果协商退费不成的,那么订房者可以拨打12315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处理。如果投诉无果的,也可以起诉处理。民宿未入住退款法律,具体如下:
1、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2、经营者变更服务地点、调整主要经营项目、擅自提高承诺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严重影响消费者利益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办法。协商不成的,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营者参照以下标准在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余额。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单次服务价格优惠的,已消费金额应当按照约定的优惠价格计算。双方约定消费者享受明确的赠送金额或服务项目的,单次服务价格的优惠折扣率为:预付费用总额÷(赠送金额或赠送服务的折算金额+预付费用总额)×100%。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有效期限内不限次享受服务的,已消费金额计算方式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天数÷有效期限内天数×100%×预付费用总额。预付费服务合同是消费者预付服务费,接受经营者在未来提供服务的合同,消费者的意愿是预付费服务合同履行的基础,当消费者不再愿意接受服务时,强迫服务合同继续履行已失去了该合同存在的基础。此时,消费者可要求解除预付费服务合同,但对此造成经营者的损失应予以适当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可以退回,取消订单之后会自动退回,到时候可以在旅行红包中查看。
如果你交钱了,有可能会收你一部分费用,因为毕竟你耽误人家生意了。
如果你没交钱。那就没事了,直接给你预定的酒店打电话,告诉他们,你订的房不要了,不用理网上订房的网站,他们只跟酒店联系。例如你订的6-14号的房,6号晚上网站工作人员会给酒店打电话,问你到没到,如果你没到,网站那边就取消了你的业务。没事。
如果你的钱是交给了网站,那就只能从网站那边退房,之后再跟网站协议怎么退钱。不过一般网站好像是不收钱的...
那要看规定,一般在预定的时候,就要看清要求。
不住,是需要提前打招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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